(二)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深入实施“两减三保”计划,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广绿色植保技术。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节水农业。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抓好秸秆发电,秸秆气化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严格实行秸秆禁烧。到2010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60%,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面积达到7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完成2个农业面源综合治理项目,建设1个秸秆(种草)养畜示范区、4个秸秆种植食用菌示范区、4个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示范区;农业标准化基地面积达到490万亩,瓜菜果茶菌等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品牌达到200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420万亩。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全市土壤污染现状,建立完善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监管体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的污水灌溉,全面禁止在蔬菜基地进行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
建立完善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死灰复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坚决制止在农村地区建设“两高一资”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开发区或化学工业园区,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积极推进乡村工业结构、布局调整,引导村镇企业适当集中,推行污染集中治理,有效减少农村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村地区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认真落实《泰安市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裸露山体、危岩治理规划》,加快对裸露山体、危岩、废弃采石场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山体破坏严重采石场进行山体稳定、山体绿化等生态修复的监督。到2010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已破坏的山体基本修复,露天矿山开采实现损治动态平衡,整理、复垦补充耕地4600公顷以上。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地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凡在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加快发展集约生态养殖,把畜禽养殖业发展与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等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0%,建设3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污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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