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第四届百花文艺奖的决定
(2003年12月11日 闽政文〔2003〕36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了一批优秀文艺作品。经省百花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电影《棒球少年》等16件作品为福建省第四届百花文艺奖特别荣誉奖,授予京剧《走过十五岁》等8件作品为福建省第四届百花文艺奖一等奖,授予高甲戏《上官婉儿》等26件作品为福建省第四届百花文艺奖二等奖,授予南音《深深海峡情》等48件作品为福建省第四届百花文艺奖三等奖,并按《福建省繁荣文艺创作的百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向获奖单位和作者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