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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5. 质检室配制标准。要达到“七有”:即有一定面积检测室、有农药残留速测仪、有各项管理制度、有完善操作规程、有专职检测人员、有检测附属设备、有统一标识标牌。

  四、主要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承诺2009年为城市居民办好的实事之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要在3月底前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纳入2009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

  2. 搞好规划布局。各相关县(市、区)要在2008年新发展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全市近郊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订2009年蔬菜基地建设发展规划方案,研究出台扶持蔬菜生产基地发展的优惠政策。

  3. 抓好技术培训。要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菜农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菜农的种植水平。市蔬菜办要重点做好对专业技术骨干和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内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重点配合市蔬菜协会抓好对菜农的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培训。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不断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培训效果。要积极引进、示范、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千方百计提高蔬菜生产科技含量。

  4.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县(市、区)要把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近郊蔬菜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引导和支持蔬菜基地农户成立各种类型的蔬菜专业合作社,使其承担起对广大菜农的科技培训、信息服务、技术指导任务。有计划地组织菜农统一销售产品,创立蔬菜品牌,架起小菜农与大市场的桥梁,提高菜农的组织化程度,推进蔬菜产业化发展。

  5.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鼓励城市近郊发展蔬菜产业的意见》(洛政〔2006〕192号)文件精神,每修复一眼机井,财政补贴3000元;修复硬化水渠,每米补贴15元;菜田主干道硬化,每米补贴40元;新打机井,每眼补贴1万元;新建日光温室,每栋(一亩)补贴5000元;新建塑料大棚,每个(一亩)补贴1000元;每新发展一亩露地菜补贴20元;上述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市财政拿出50万元,用于新建蔬菜基地小额贷款贴息。列出25万元,用于蔬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列出10万元,用于新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检测仪器配制;列出60万元,用于技术培训,菜田普查登记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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