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个人所得税类
1、自谋职业从事个体工商业户免征个人所得税
(1)书面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3)《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自谋职业免征个人所得税审批表》;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残疾人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
(1)书面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免征个人所得税审批表》。
(四)房产税减免审批
1、企业停产、撤消后免征房产税申请;
(1)减免房产税申请报告;
(2)停产、撤消有关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免征房产税申请
(1)减免房产税申请报告;
(2)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土地使用税减免
1、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县以上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当地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社会福利生产企业的用地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当地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不使用的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当地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当地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当地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当地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当地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对遭受自然灾害需要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单位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表;
(3)当地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土地增值税政策性减免审批
享受土地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均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并于项目开工之前持项目计划等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政策性减免税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