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义务,经法院裁决,无法清偿的应收款的,应提供法院裁决书;
E、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帐款,应附发票、财务凭据复印件、主管部门意见以及款项无法收回的有关证明(如,法院判决书、拒付理由书等)。
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
应报送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清查盘存资料、具体盘亏原因说明。
③报废
A、固定资产报废,应报送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单;固定资产若投保应提供保险公司保赔决定书;有关责任人若赔偿的应提有关责任人员赔偿资料;固定资产因交通事故而报废的,应提供交警部门证明;
B、流动资产报废,应报送有关技术部门产品技术鉴定,流动资产报废清单,保险公司保赔决定书,有关责任人员若赔偿的,还应报送有关责任人员赔偿资料。
④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毁损
应报送财产毁损清单。
2、亏损抵补
(1)纳税户亏损弥补报告审批表;
(2)亏损年度税务处理决定书或亏损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
(3)以前年度已经弥补的亏损批复复印件;
(4)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减免税核准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减免税审批表;
(3)申请减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申请减免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以前年度减免通知书的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统一资料外,各具体减免税项目同时还应报送的资料:
①高新技术、软件企业
A、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B、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C、经过主管地税机关鉴证的企业开办后最早获利年度及最早获利前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D、高新技术企业入园证复印件;
E、以前年度减免税通知书复印件。
②受灾企业
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灾(自然灾害)证明材料。
③劳服企业
A、劳服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B、劳服企业年检合格证复印件;
C、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富余人员证明、农转非人员、两劳人释放人员等有关证明件复印件;
D、企业职工工资表等可说明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凭证复印件;
E、安置比例计算及附加说明。
④校办工厂
A、校办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B、企业非承包性质的证明材料;
C、企业上缴主管部门或学校利润的财务凭证复印件(包括支票、收款凭证等)复印件。
⑤福利企业
A、福利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B、福利企业年检合格证复印件;
C、“四残”人员证明件复印件;
D、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复印件。
⑥利用“三废”企业
省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出具的有关“三废”利用证明。
⑦“四技”收入单位
A、科委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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