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一)庄重、亲和的原则
办税服务中心的建筑装饰要不求豪华,但求庄重、安全、明亮和实用,既体现国家税收的尊严,又体现税务行政服务的亲和。
(二)多功能的原则
办税服务中心应具备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税务咨询、涉税申请和受理等多项功能,便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科学管理。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办税服务中心应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的社会监督。
三、服务功能设置
办税服务中心内要按照服务功能设置不同的功能区域,使纳税人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项都能方便地在办税服务中心内集中统一办理或受理,办纳税人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办税服务。
(一)业务区
一般设置以下业务窗口:
1、税务登记:
负责受理纳税人(包括外来户、社保费缴费人)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复业登记和验证、换证申请以及代扣代缴登记申请,审核申请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并发放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其中对新办户企业开业登记、变更登记(除企业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包括承包人或承租人变更外)、税务证件、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挂失申报的审核审批直接在窗口办理。
2、发票管理:
负责受理发票领购或自印申请,发票缴销、核销、报验以及窗口临时开票申请,发放发票领购簿,发售发票。其中对发票再次购买的审核审批直接在窗口办理。
3、申报征收:
负责受理纳税人的申报,收集审核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申报资料;负责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核;负责征收各税费(金)、滞纳金和罚款,负责完税凭证和印花税票汇总开票入库。其中对延期申报的审核审批直接在窗口办理。
4、涉税受理:
负责受理外出经营证明提供、完税证明提供,纳税申报方式申请、征收方式申请、异地使用发票申请、发票挂失申请、延期缴税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听证申请、减免税审核申请、管理费审批申请、汇总交纳所得税申请、财产损失和弥补亏损申请,企业税收自查报告的递交等等。
各窗口受理或办理上述业务项目,应认真审核相关资料(见附件),除规定在窗口直接办理的项目外,其余属受理的业务项目,应按照内部职责分工及时进行传递,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限、权限和程序办理。
(二)填报区
为纳税人提供有关表格填报示范样本,纸、笔、墨水、桌、椅、胶水、老花镜等。
(三)服务区
必须设置纳税咨询服务台或窗口,配备责任心强、熟悉税收业务的人员,为纳税人提供无偿纳税咨询服务。对当场无法解答的问题,应予以记录,传递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限解答后,应通过相关渠道反馈给纳税人。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设置商务区,由税务代理机构或企业提供提供IC卡电话、复印、传真,备有人丹、清凉油、十滴水、眼镜、雨伞等物品服务;或由税务机关提供无偿服务。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设置绿色通道,为特定的纳税群体提供便捷的涉税服务。
(四)电子自助申报区
有条件的办税服务中心可设置电子自助申报区,提供电子自助申报的计算机和相关设备,以便纳税人能自行通过计算机完成纳税申报和录入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