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及第一批监测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2003〕14号 2003年5月12日)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南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农经发〔2002〕14号、〔2003〕1号文,现将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及第一批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见附件)。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关的税收优惠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一批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指2001、2002年两年中生产经营状况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
附件:
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福建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3、福建远洋渔业集团公司
4、福建长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福建省闽中蔬菜食品工业总厂
6、厦门银鹭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