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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4年3月30日 闽地税发〔2004〕98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348号)转发给你们,我省企业在改组中有类似情况的按第二条规定执行。跨设区市资产置换当事各方可暂不确认交易中涉及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但需报省局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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