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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4〕23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已成立了市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工作机构,并召开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作了具体部署。
  近日,市委书记覃卫东同志在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报告》作了重要批示:“经济普查工作关系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摸清国情国力、市情市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准确数据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我市普查任务圆满成功。”现将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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