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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农村200l-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实施方案

韶关市农村200l-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实施方案
(韶府办[2003]48号)


  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球性战略目标,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总目标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民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2001口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加快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保护农民健康,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2001―2010年各县(市、区)在巩固前十年普及阶段取得成果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提高阶段的规划目标:到2005年,50%的乡镇实现初保规划目标;到2010年,90%的乡镇实现初保规划目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主要指标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期望寿命在2000年的基础上,增加2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础下降1/4;到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实现初保规划目标。
  农村初保主要任务: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普及医药卫生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群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稳定计划免疫接种率,提高结核病控制策略的人口覆盖率,预防和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创造条件,做好老年保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进一步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拓展生殖保健服务内涵,提高住院分娩率,稳步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水平;提高镇村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提供规范、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依法加大公共卫生、药品的监督管理力度,控制危害农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加大改水、改厕力度,创建卫生乡镇,改善农民的劳动和生活环境;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特点与优势,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贫困地区和特困人群中逐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二、实施步骤
  我市农村初保工作在巩固前十年初保成果基础上,分二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1―2002年,市制定《韶关市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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