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第三届“山洽会”劳务招聘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4〕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第三届“山洽会”劳务招聘会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东省第三届“山洽会”劳务招聘会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第三届“山洽会”工作方案的要求,广东省第三届“山洽会”在我市召开期间,举办专场劳务招聘会,为组织举办好这次专场招聘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劳务招聘会主办单位:韶关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劳动保障厅
承办单位:韶关市劳动保障局,协办单位: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城市管理局。
二、劳务招聘会举办地点:韶关市中山公园
三、劳务招聘会举办时间:2004年12月9日上午10点至下午2点
四、劳务招聘会举办规模:进场130家企业,提供8000个就业岗位,进场劳动力1.5万人,其中韶关负责组织100家企业,1.5万名劳动力进场,各县(市、区)各组织3-5家企业,200名劳动力进场参加。
五、劳务招聘会组织安排:
成立“广东省第三届山洽会劳务招聘大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金雄(韶关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李书明(韶关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功荣(韶关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成员:曾亚德(韶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陈志宏(韶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要求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参加劳务招聘大会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必须按本方案要求落实企业和求职者进场。
六、劳务招聘会议程安排:
(一)大会主持:市政府秘书长或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二)大会讲话:1、省政府领导;2、省组委会领导;3、市政府领导。
(三)大会程序:1、领导讲话;2、举行劳务签约仪式;3、宣布招聘大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