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好特困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的通告
(韶市办联[2003]30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办、国办去年底发出的《关于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市直机关、部分事业单位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市部分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中还有不少实际问题需要解决,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必须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把关心和解决好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帮扶特困职工,切实为他们办好事、实事,从而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意见》,积极为特困职工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帮助特困职工解决医疗、住房、子女就读及法律援助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