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公民现代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龙头,继续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改造生活环境,改进生活方式”为内容,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以“管理有序、文明祥和”为标准,开展文明社区活动。同时,要继续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企业等活动。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四、全面繁荣文化事业
(5)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建设结构合理、办学多元、充满活力的具有韶关特色的教育体系。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各级政府要确保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经费必须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高质量完成老区、山区农村学校改造任务。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要求。以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为龙头,到2005年争取创建5至8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整合现有中等教育资源,深化学校体制改革,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做强做大,培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保持公办为骨干(示范)、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格局。加快发展民族教育。进一步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到2005年建成7-8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75%(市区达到95%);到2010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充分利用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现有办学条件,走联合办学、资源共享的路子,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把韶关学院办成高质量的本科综合性大学。广东松山职业学院、韶关电视大学要全方位、多专业招生,争取到2005年我市高校在校生发展到2.5万人。2005年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0%以上,2010年达到28%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优质教育,形成政府办学和社会办学相结合的教育发展新格局。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度发展师范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6)加快发展科技事业。坚持“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持续科技创新能力”的方针,选择与我市发展关联度大、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领域,采取省、市、县共建的模式,建立一批符合本地经济发展的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科技人才,带动全社会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以韶关学院为主,有重点地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逐步建立以大型企业(集团)、部分技术开发类型科研机构、民营科技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继续加强以企业为主要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扶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建立民营科技园,成为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孵化基地和聚集地。加快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围绕优质粮食、畜牧、水产、蔬菜、水果和竹类等区域支柱产业,建立若干个市、县级农、林业科技园。大力开展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加强科技服务工作,建立技术评估、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和信息机构,完善面向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把韶关科技馆建成韶关市科普教育的主要基地,力争到2010年实现一市(县)一场馆一基地。继续开展“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组织“三下乡”等各种类型的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科技素质。
(7) 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推进理论创新,推出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精品;加强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理论和决策咨询研究,围绕韶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行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研究,拿出既有一定理论深度又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强对六祖禅宗思想的研究,吸收其精华,积极引导宗教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加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健全市、县(市)社会科学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理论和学术研究带头人。实行研究课题补助制度,设立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各级党政部门和社科学术团体,要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不断探索普及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社会科学、重视社会科学、运用社会科学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