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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建设职业教育资源库,积极开发多媒体教育软件,为职业院校和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到2005年,韶关教育城域网要进入每所职业技术院校。
  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特别“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公办职业院校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管理人员公开选拨、竞争上岗和职务聘任制度,新聘任教师学历要达标;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有计划安排教师进修,到2010年,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要全部达到《教师法》规定的任职要求,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要达到10%,本科学历专任教师要达到85%以上,“双师型”专业教师达到60%以上。
  建立健全教研网络,加强职业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市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研究会的作用,加强和深入开展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毕业会考制度,职业院校要积极参加行政部门和研究会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发挥专业科组作用,广泛开展职业教育研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推进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
  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城乡初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必须参加1-3年的职业培训或职业教育才能就业。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要加强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的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清理、取消限制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范围的歧视规定,允许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及其他领域就业。确定一批具有一定办学特色和条件的职业院校为“再就业培训定点学校”。劳动保障、人事、工商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加强职业技术院校学历教育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逐步建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国家级重点以及少数省级重点职业技术院校开设的市级以上(含市级)骨干示范专业,经劳动保障、财政、经贸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由市劳动保障、财政、经贸等部门发给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行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技术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免考部分科目。理顺、规范职业院校学生各类技能证书考试,尊重学生的选择权,降低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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