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韶府〔200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职业教育法》、《
劳动法》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建设教育强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是培养和提高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各类实用人才的基本途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振兴经济的必由之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途径,是改善投资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城市化进程、全面提高韶关经济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措施。在新世纪,韶关要跟上全省的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就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职业教育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韶关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到2010年,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市”,建设“教育强市”的要求,坚持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职业教育特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效益,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点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由目前46所调整为40所左右,校均规模达到1500人左右;重点建设6-7所规模3000人以上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所规模2000人以上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6个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5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个市级重点建设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