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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市区桥西巷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市区桥西巷的通告
(韶府[2004]68号)


  为了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加快市区道路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市区桥西巷(西河北江大桥南侧,总长约260米)实施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述道路规划改造范围内的通讯、水、电、气等所有管线,须与其路面改造同时规划建设,一律下地。所有管线和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不规范的广告、招牌,必须于6月15日前按要求全部迁移(拆除)完毕,迁移(拆除)的费用由所有权单位(或个人)自行负担。逾期或拒不拆迁(拆除)者,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与上述小街小巷改造施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无理干扰、阻碍施工者,将依法处理。
  三、以上工程施工和管线迁移、建筑物及广告、招牌的拆迁(拆除)工作,由韶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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