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9件实事”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4〕74号)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9件实事”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抓好落实。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九日
关于实施“9件实事”责任分工方案
项 目 分管领导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1、完成35所革命老区小学改造 丘隆基 教育局 规划、民政、国土、财政、老促会、各有关县市区政府
2、新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丘隆基 卫生局 规划、国土、财政、建设、新鸿达
3、新建市急救中心 丘隆基 卫生局 规划、国土、财政、建设、公共资产
4、建设北江桥东广场 张志才 公用事业管理局 规划、公共资产、财政、建设、 体育
5、建设市区全民健身广场 丘隆基 体育局 规划、教育、财政、公用事业、公共资产、当地区政府
6、改造20条市区小街小巷 张志才 当地区政府 公用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