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票号码编制问题
发票号码共8位,由省局票证装备分局、设区市局每年根据每种发票印制的时间顺序,在00000001-99999999范围内顺序连号编排。
三、门票代码编制问题
门票属于发票范畴,因门票需印制各种图案等特殊原因,省局未将门票列入统一票样管理。但根据总局规定精神,为解决全国普通发票的统一识别和查询,我省各种门票的种类代码需由省局统一编制,以免各地自编代码而出现重码。现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将我省现有的各种门票的发票种类代码编制附后(详见附件2)。今后各地有增加门票种类的,也需报省局统一确定代码。门票的式样暂由各设区市局定。
四、发票减并问题
(一)为规范和适当减并定额发票,省局对各行业定额发票票面金额统一按“1、2、5”规则设计和编码。今后名称相同但发票种类代码不同的定额发票在本行业内可数份组合使用,但不允许跨行业混合使用。
从2005年1月1日起,省局票样中超出“1、2、5”规则范围的定额票票样,除“服务业定额发票”及“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中的定首填尾零拾元版票样外,其余废止。各地已印未用的此类定额发票同时停用。
(二)取消《福建省××县(市)旧车交易市场中介服务专用发票》,该种发票使用至2004年9月30日止。此后旧车交易市场收取中介服务费时,统一开具《福建省××县(市)服务业统一发票》。
五、新版发票及软件启用时间问题
(一)全国统一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我省从2004年9月1日起陆续启用。旧分类代码和号码,除六种货运发票一律2004年9月1日停止使用外,其余延至2004年12月31日止。各地不得擅自延期使用。
(二)新版发票软件从2004年9月1日起启用,2005年1月1日全面推广应用。旧版发票软件用至2005年1月31日止,在此期间,新、旧版发票软件同时并用,分别用于办理新、旧版发票的入库、发售、缴销等事项。
六、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地新版发票的换版和印制工作,并及时将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向省局反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