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黑龙江、嫩江干流主要河段堤防基本达到5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邻近主要河流的城镇达到5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新增灌溉面积3.0万亩,其中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解决3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60%;新增水电装机容量3.7万千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万亩,基本完成水利工程造林任务。
到2020年,主要江河和重点城市全面达到规划防洪标准;新增灌溉面积15万亩,其中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12万亩;全部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提高到80%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8万亩,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8.82万千瓦,水功能区得到有效管理,入河排污口得到有效监控;水利工程管理手段基本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初步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防洪安全体系、水资源供给体系、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体系、水工程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体系。
(三)坚持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把水利放在“富民强市”的大局中予以谋划,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成果,提高水利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养用结合,合理开发。系统规划,大力保护和建设林地、草地、湿地,改善植被,涵养水源,维护水生态平衡。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水资源,大力倡导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地表、地下和空中水资源,以利用地表水为主;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以保障生活用水为先;统筹城乡和区域水利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集中财力,重点突破。结合市情和水情,抓住全省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机遇,集中财力建设一批水利工程,以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带动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对水利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发展民营水利,推动水利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既加快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又发动群众广泛开展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依法治水和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水利管理水平。
三、加快现代化水利发展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一)认真抓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重点抓好全市45座大中小型水库和“两江”及大中河流安全度汛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92个村屯群众的安全、转移等项工作,确保不跨坝、不溃堤、不出现人员伤亡。一是抓好水利工程措施建设。集中资金和力量将水毁工程、险工弱段维修好、加固好,发挥拦蓄洪水功能。同时对在建工程加大监督力度,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度汛安全。二是抓好非工程措施建设。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负责制,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早准备、早部署,修订和完善防洪、抢险、转移等各类预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三是抓好汛情测报和物资准备。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测预报工作,提高预报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超前性。要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备足备好各类应急防汛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