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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群众评公务”活动及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1.参加“群众评公务”活动的单位:市直执法执纪部门和有关窗口服务单位共45个(具体评议对象单位附后)。
  2.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参加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的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4.参加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的单位:与民营企业工作有关的市政府各执法和服务单位。
  参加行风重点评议、“回头看”活动和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的单位被列入参加“群众评公务”活动范围的,两项活动结合进行。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韶关市“群众评公务”活动及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评议人员
  参加评议活动的人员(不含评议对象)共11类约2250人(家、个)。1.市民代表300人;2.市人大代表150人;3.市政协委员150人;4.国有企业代表(含中省企业)300家;5.外来投资企业代表50家;6.民营企业代表400家;7.市领导班子成员33人;8.市直副处以上单位“一把手”97人;9.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281人;10.县直机关正科以上单位(不含乡镇)452个;11.市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含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30人。
  五、评议内容
  1.评执法水平。带头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方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事项的行政执法情况;对投诉的违法违纪问题受理和调查处理的情况;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
  2.评服务质量。转变行政观念,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和扎实工作的敬业精神的情况;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为投资者服务的态度、质量的情况,有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3.评办事效率。工作人员本职业务熟悉精通情况;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公开和执行情况;本单位的行政职能执行情况;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改进机关作风和工作人员作风的情况,有否存在办事拖拉,互相推诿,耽误基层、企业、群众和投资者办事的现象。
  4.评廉政状况。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情况;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情况;经费开支使用和物资采购情况;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评选先进、考评考核等执行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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