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以粤菜、韶关本地特色菜为核心的展示区(含潮菜、客家菜以及周边地区的湘菜、赣南菜等)。
二区:干果、点心、小吃展示区(含旅游食品、粤北特色小吃及民间风味较典型的食品)。
三区:酒类:饮料熟食区(主要将本地区有关产品作为推介重点)。
四区:面点快餐区(突出我市地方风味的面食及传统快餐)。
在四区各处还将设立休息点,另外在各区中间设立一个主舞台,两个附舞台,以各种新颖的艺术表演,如吉他弹唱、小提琴演奏、街舞、全新靓丽的美食模特表演,以及一些和饮食有关的特技表演、游戏等,给市民创造一个全新的饮食氛围!
(三)摊位设计:
摊位采用棚架热度钢制管安装彩色蓬布(拆装式),提供水、电、照明等设施。摊位从6平方起,设置成面积大小不同四种(含6M2、10M2、16M2、20M2等,也可根据参展客商的规格要求进行搭建),由参展客商自由认租。另在摊位外配置统一设计的供食客用餐的太阳伞和桌椅。
(四)美食节展位收费标准:
20㎡展位每月租金1000元;16㎡展位每月租金800元;
10㎡展位每月租金500元;6㎡展位每月租金300元。
租金含保安费和卫生清洁费,水、电费由参展经营户自理。
(五)参展方法:
动员全市各宾馆、酒店、饮食单位和邀请其他省、市饮食界有意者参展,并由美食节办公室制定申请报名表,由参展单位申报,到美食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确认摊位手续。
美食节活动由办公室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收费、统一服务、统一管理。
五、旅游美食节活动内容:
(一)旅游美食节期间举行“韶关市第一届美食节十大美食佳肴”、“韶关市第一届美食节十大名厨”评选活动并颁奖:其中“十大美食佳肴”设一等奖三名,每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三名,每名奖金1300元;三等奖四名,每名奖金1000元;“十大名厨”每名奖金500元。
(二)印制韶关市美食精选画册。
(三)举行群众性评选抽奖活动。
(四)美食节期间举行各种形式的文艺表演。
六、方案实施
第一阶段:
动员宾馆、酒店、饮食单位参展并确认展位。
第二阶段:
完成场内设施设置。包括:搭建门楼、展位和表演舞台;制作场内广告、彩旗、灯饰等;安装水、电、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桶、厕所等),同时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美食节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