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江流域(韶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3年底前,完成曲江无机盐厂铬渣处置工程,并实施渣场复土和植被恢复工程。
  2、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全面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内(附表3)。
  2003年起,以2000年COD、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固体废物排放总量为基数,制定年度削减计划。
  3、开展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
  大力发展和规范建设工业园区,对工业污染源实施集中管理,集中处理工业废水。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金、造纸、发酵等重点污染行业要统一规划、统一定点。
  ㈣生活污水处理
  按计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万人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附表2)。
  1、2003年9月完成韶关市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形成1.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2003年底前启动韶关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乐昌市、南雄市、曲江和新丰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2005年末,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乐昌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南雄市、曲江和新丰县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日。
  2、2003年底前,各县、市开征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完成17个中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3、2010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要达到28万吨/日以上。韶关市区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和小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能力达到12万吨/日;乐昌市完成坪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总能力达到4万吨/日,南雄市和曲江县污水处理厂分别扩容达到3万吨/日,新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达到2万吨/日,始兴县、仁化县和翁源县分别完成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乳源县完成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
  ㈤生态建设与保护
  我市今后8年要加大力度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1、分级制定南雄盆地重点水土流失区的治理计划和大宝山地区等矿区生态恢复区的建设规划,将水土流失划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坚持以小流域为单位进行综合治理开发,采取预防与生物工程相结合的措施,在开发建设区内建设一批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2、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新办矿山,关闭不合环保要求的中小型矿山。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灾害治理的措施,对新办矿山实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对大面积土地开发、河口整治、滩涂围垦,交通运输、港口码头等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并严格实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