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0〕86号 2000年8月21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科教兴鲁方针,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在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改善和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仍十分突出,拖欠人数多,时间长,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直接影响了教师队伍稳定和教育事业发展,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切实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是高度重视教师工资的发放工作。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深刻认识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重要性,把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使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尽快得到根本解决。
二、各级政府要由主要领导牵头,尽快组织财政、教育、人事、计划等部门,对当地拖欠教师工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分析原因,拿出措施,明确责任,限期解决,不允许出现新的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对以前的拖欠问题今年9月中旬前要有一个实质性的解决。各地要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千方百计调度资金,弥补教师工资缺口。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发放的意见》(鲁发〔2000〕14号文)精神,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的顺序,真正把工资发放摆到财政支出的首位,加快推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教师工资拖欠问题。
四、各级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督查各地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对长期拖欠教师工资而又不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的,要依法追究其领导责任;对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各市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要于10月底前向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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