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及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具体分工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3]50号)
各县(市、区)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我市《十项民心工程》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分工,明确责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及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十项民心工程》的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总负责人
覃卫东、徐建华
一、全民安居工程
负责领导:邓苏夏、顾世群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扶贫办
二、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
负责领导:华培强、杨春芳、林平杰
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科技信息局、人事局、扶贫办
三、农民减负增收工程
负责领导:邓苏夏、顾世群、许自清、林平杰
责任部门:市发展计划局、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扶贫办
四、教育扶贫工程
负责领导:丘隆基、杨春芳、林平杰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局、扶贫办
五、济困助残工程
负责领导:傅仕新、许自清、林平杰
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人事局、扶贫办、残联
六、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程
负责领导:李飞、叶树养、曾维炳、林平杰
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法院、总工会、团委、妇联、教育局
七、全民安康工程
负责领导:郑盛廷、叶树养、杨春芳、许自清、彭?S
责任部门:市经贸局、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体育局
八、治污保洁工程
负责领导:朱金雄、顾世群、彭?S、许自清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经贸局、农业局、建设局、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