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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公安局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各地要根据冬春季节风干物燥、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多、人流、物流频繁等特点,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特别要加强对车站、大型活动举办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通过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解决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完善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新闻媒体曝光的形式,通过社会舆论共同监督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做到深入人心。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主题,认真组织好以“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龙头的冬季消防宣传工作,采取专题文艺演出、举办咨询活动、知识竞赛、印发宣传品和新闻媒体宣传发表、开放消防站、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拓宽消防宣传教育渠道,大力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并结合实际为各大中小学校购赠《远离火灾》消防知识读本和《火灾预防与自救》消防宣传影碟,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防灾抗灾意识。
  (五)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以及补兵退伍工作期间的特殊情况,认真落实值勤备战的各项工作,调整灭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实基层部队的战斗力。要认真开展辖区消防水源、道路、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修订、完善并落实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要认真指导专职、义务消防队开展冬季岗位大练兵,进行实地、实战演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要加强队伍管理教育,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严防事故,保持队伍高度稳定。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认识,真正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一丝不苟的做好此项工作。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的领导职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督促。发生重大火灾,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靠前指挥,避免重大火灾伤亡事故。
  (二)各级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尽快报告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及时处置。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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