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公安局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3]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市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以顾世群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李泽环副秘书长、市公安局何利勇副局长为副组长,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协调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机制,主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联动负责,切实抓好消防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大会,分析当前消防工作的形势,全面掌握本地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对本地的消防安全状况作出客观的评估,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单位也要根据本部门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二)全面推进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市政府组织检查组于今年8月份对全市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市公安局在9月16日召开的全市消防联席会议上已经通报了检查情况,各地要继续按照我市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通报中提出的三点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联动协调,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年底完成社区消防40%和小城镇消防规划70%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