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建设方案
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以及市的建设任务指导书,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切实做好电子政务局域网络平台的建设方案。方案既要满足近年电子政务应用的需要,又要为今后的扩容、升级、改造留有余地。
(二)确保建设资金
各县(市、区)政府要确保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包括建设资金和运行管理资金)的投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切实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要指定一名领导和一个工作部门具体抓。已经建立信息管理机构的县(市、区)要明确其工作职能,还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以确保电子政务建设的扎实推进。
(四)认真做好培训
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将计算机的应用水平作为公务员考核的标准之一。要重点加强对各部门领导的业务培训以及应用系统管理员的技术培训。同时,还要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信息技术专业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
(五)努力搞好服务
市信息中心要统筹组织安排好技术支持与服务,重点为政府部门提供电子邮箱、网站(主机)托管、网站建设、信息发布等服务,并为有需要的部门和县(市、区)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保障电子政务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公安和保密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确保电子政务网络的安全和保密。
(六)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把电子政务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各职能部门实行政务公开、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指标。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信息中心将根据工作计划和建设进度安排,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
韶关市县(市、区)电子政务网络
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
为了使各县(市、区)的电子政务系统网络便于对接韶关市电子政务系统网络平台,根据《韶关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的标准规范,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网络平台建设
网络平台应遵循:“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统一平台、业务分建”;“统一标准、保障安全”;“需求主导、发展应用”的建设原则,开展各县(市、区)的电子政务系统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