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县(市、区)和市直工作部门电子政务2003年至2004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韶府办[2003]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工作进程,加快电子政务网络的建设步伐和业务应用,现将《韶关市县(市、区)和市直工作部门电子政务2003年至2004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韶关市县(市、区)和市直工作部门电子政务
2003至2004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到我市视察时提出的“把韶关建成粤北经济强市,努力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的要求,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粤府办[2003]42号)以及《关于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韶市联[2001]7号)的精神和《韶关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的工作计划,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主体工程―市信息中心网络平台已于2003年10月1日建成开通,并可覆盖市直机关和全部县(市、区)。目前,市四套班子大楼、以及大楼以外的市直13个工作部门和11个县(市、区)的电子政务系统已连接到市信息中心网络平台。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进程,各县(市、区)和市直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规划,狠抓落实,务必在网络建设、政务应用等方面有所突破,努力开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新局面。
一、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初步建成连接市直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乃至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全市电子政务系统网络平台。同时,拓展电子政务的应用范围,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普遍开展,基础性资源数据库建设完成规划和前期建设工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规范的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到2004年底,初步建成以市网络平台为龙头,市直工作部门和县(市、区)局域网络为骨干的电子政务系统框架体系。
二、建设任务
(一)市直工作部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