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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韶府办〔2004〕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韶关市人民政府2004年工作要点》已经十一届二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04年工作要点

  根据省政府2004年工作部署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走工业强市、农业稳市、第三产业旺市的道路,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民营经济三大战略重点,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
  一、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粮食工作负责制,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抓好优质稻、优质蔬菜、优质烟叶、特色水果、优质畜禽、优质鱼、竹类等主导产业。扶持市级30家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国有、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主体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开展科教兴农活动,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抓好森林生态示范村、镇、县建设和市区出口造林绿化工程,全面消灭荒山。做好林地、林权证登记换发工作,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依法保护林主合法权益。(农业局、粮食局、科技信息局、林业局、发展计划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加快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资源库,加强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信息服务和劳务输出的组织管理,优化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输出规模和转移渠道,使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负责)
  (三)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大力推行农村小额信贷,增加对“三农”的财政投入。鼓励外资、民资投资开发农林业及加工业。加快乡村公路尤其是镇村公路硬底化的建设步伐。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和机电排灌、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农村电网三期改造,增强防灾减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搞好农村扶贫开发,抓好农房改造和农村饮水工程工作,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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