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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的通知

  6、竞赛办法
  采用7人小型足球赛制,每场赛时70分钟,每半场3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第一阶段分若干小组单循环赛,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小组名次列前。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分别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第一阶段赛净胜球多者、第一阶段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若仍排不出名次,则抽签排名。第二阶段小组前二名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制决出名次,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如积分相等,以点球决胜负,点球办法:3、1、1……。
  分组按上届“英东杯”男子足球赛名次用蛇形办法排定。上届未获名次和未参加上届比赛的队,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入组。
  7、竞赛规定:使用5号足球;须穿胶钉鞋参赛;每场换出者不得在同场比赛再次上场;被红牌罚出场者不得参加下地场比赛;同一队员在两个阶段比赛累积2张黄牌,取消其下一场比赛资格;凡场上不服判决,进行纠缠,使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者视为该队罢赛,临场裁判有权判对方获胜;不论开局或中场弃权,判对方胜,胜方得3分,比分按2:0计,如该场比赛的实际比分3:0,则按实际比分计;各队须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赛服,守门员与场上其他队员服色要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宽6公分袖标;运动员服装号码须与报名表号码相符,号码不符、无号、重号或号码不清均不得上场比赛。
  各地推荐一名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由“英东杯”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选用。裁判长和其余裁判由“英东杯”县委会选派。
  9、录取奖励名次:有8支(含8支)以上队伍参赛,录取前六名;不足8支队参赛,按实际赛队数减1办法录取名次。奖励: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600元、第三名1400元、第四名1200元、第五名1000名、第六名900元。
  10、其它经费开支,与软式排球赛同。
  软式排球和足球冠军队的奖品在参加“红三角”地区(韶关、赣州、郴州)文体活动中一并颁发。
  (四)本竞赛细则解释权属“英东杯”组委会。

  附:1、韶关市第九届“英东杯”中小学生文艺赛报名表(略)
  2、韶关市第九届“英东杯”中学生软式排球赛报名表(略)
  3、韶关市第九届“英东杯”中学生软式排球赛资格审查表(略)
  4、韶关市第九届“英东杯”中学生男子足球赛区报名表(略)
  5、韶关市第九届“英东杯”中学生男子足球资格审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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