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的通知

  8、计算名次方法:
  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两队相互比赛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三队以上(含三队)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各积分相等队间采用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净胜局数),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净胜分数),Z值高者名次列前;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凡场上不服判决,进行纠缠或无理取闹,使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者视为该队罢赛,作弃权论处(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临场裁判有权判对方获胜,胜方得2分。
  9、竞赛规定:各参赛队须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服装,按规则在上衣前后印号码,服装号码与报名表的号码应相等,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10、录取奖励名次:有8支(含8支)以上队伍参赛,录取前六名;不足8支队参赛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减1办法录取名次。奖励:第一名1800元、第二名1400元、第三名12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900元、第六名800元。
  11、其它经费开支:参赛队伙食费每人每天20元(“英东杯”组委会补助15元,各队自筹5元),住宿费和裁判员、工作人员住宿费由“英东杯”组委会支付,交通费由各队自筹,超编人员经费由超编队负责。
  (三)中学生男子足球赛
  1、比赛时间、地点:初定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县(市)、厂矿、市直中学通过选拨优胜队参赛,比赛不分赛区,一次性决出1―6名,并即席颁发2―6名的奖品(含奖牌、奖金、证书)。
  2、组队形式:以县(市)、驻韶厂矿和市直中学为单位组队参赛,名额分配如下:各县(市)各1支;驻韶厂矿2―3支(遇特殊情况再作调整);市直学校3―4支。
  3、运动员资格:(1)每队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年龄规定:1985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者;(2)须具当地正式户籍和本学年度普通中学(含职中)正式学籍;(3)凡输送到省体工队、省市体育运动学校(中专)运动员或学生不能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4)凡属引进的运动员,其户籍在报名前已正式迁入我市,学籍也同时转往当地学校的,须经竞赛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符合条件方可参赛;(5)经县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其它资格问题的审查及处理与软式排球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文相同。
  4、竞赛报到:报名报到问题与软式排球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文相同。
  5、竞赛规则:采用国家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忠贞足球竞赛规则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