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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的通知

  11月13日为决赛时间。节目在初赛中选拨推荐产生,上午9时进行声乐、器乐、语言类节目比赛,下午2:30时进行舞蹈类节目比赛,地点在曲江县会展中心(舞台表演区面积:长16米×宽米)。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10月20日。比赛分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进行,决赛将评出等级奖和优秀奖。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今年将精选决赛的部分优秀节目参加“红三角”地区(韶关、赣州、郴州)汇演。
  10月24日为合唱类比赛时间。10月24日上午8:30时在韶关剧院进行合唱比赛,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9月29日。
  4、参赛办法:合唱类:市直、中省厂矿、铁路学校每校限报一个节目,每个区限报1―2个节目,县(市)学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由队参赛;综合类:县(市、区)中学组、小学组各限报二个节目(声乐、器乐、语言类节目必须占50%),教幼、市机一幼、市机二幼、区(幼儿园)各限报一个节目。社会力量办学、普遍中专、县(市)幼儿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由组队参加合唱类和综合类比赛。市直学校参加综合类比赛须经市组织的专家组选拨方能参加。
  5、节目要求
  (1)参加节目表演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课本剧和小品节目不超过6分钟)。
  (2)合唱节目60―80人,指挥、钢琴伴奏必须是本校师生。
  6、评奖方法: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节目的分类比例和重量,评出各组各类节目等级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奖金;评出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7、经费开支:县(市)学校领队、老师、演员一律安排在市青少年实践教育活动中心食宿,费用统一由“英东杯”组委会支付。市区和曲江县只发伙食费,集体节目食宿补贴人数:学生14人,辅导老师2人,超编人员经费由超编队负责;交通费由各队负责。
  (二)中学生男女软式排球赛
  1、比赛时间、地点:初定10月中旬;地点:另定。各县(市)、中省厂矿、市直中学通过选项拨优胜队伍参加比赛,一次性决出1―6名,并即席颁发2―6名的奖品(含奖牌、奖金、证书)。
  2、组队形式:以各县(市)、中省厂矿和市直各中学为单位组队参赛。名额银杯如下:各县(市)男、女队各1支;中省厂矿学校男、女队各1支(遇特殊情况再作调整);市直学校男、女队各2―3支。
  3、运动员资格:(1)每队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年龄规定: 1985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者;(2)须具当地正式户籍和本学年度普通中学(含职中)正式学籍。(3)凡输送到省体工队、省市体育运动学校(中专)的运动员或学生不能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市业余体校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4)凡属引进的运动员,其户籍在报名前已正式迁入我市,学籍也同时转往当地学校的,须经竞赛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符合条件方可参赛。(5)经县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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