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4]2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及驻韶中省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4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粤府函[2004]212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韶关市北江区、曲江县,设立韶关市曲江区,调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和仁化县的行政区划。
二、将原北江区的行政区域和原曲江县的花坪镇、犁市镇划归浈江区管辖。
三、将原曲江县的重阳镇、龙归镇、江湾镇划归武江区管辖。
四、将原曲江县的黄坑镇、周田镇、大桥镇划归仁化县管辖。
五、曲江区辖原曲江县的马坝镇、罗坑镇、樟市镇、大坑口镇、乌石镇、沙溪镇、大塘镇、小坑镇、枫湾镇、白土镇,区人民政府驻马坝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