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贯彻落实省食品放心工程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韶府办〔2004〕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贯彻落实省食品放心工程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关于贯彻落实省食品放心工程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工作意见
市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2004年广东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和《2004年韶关食品放心工程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放心工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近年来,随着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产品国际贸易快速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农业发展新阶段亟待解决的重要矛盾之一。近年来,由于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工业“三废”和城市垃圾的不合理排放,导致农产品严重污染,因食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引发的人畜中毒事件在全国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为此,各县(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把其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从源头抓起,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一)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1、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实施力度。今年,市将在认真抓好现有三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掌握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创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力争今年再建2-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加快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步伐,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各地要加大各种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力度,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将一家一户分散的农产品生产与农业龙头企业结合起来,实现龙头企业(公司)+农户+标准(科技)+基地的有效组合,促进农产品生产朝着科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