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办韶关市“歌颂祖国――百歌颂中华”电视大赛。大赛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协办,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独家赞助,韶关电视台承办。大赛从8月中旬至10月初在全市展开。
(四)举办国庆文化周活动。10月1日上午,在市区中山公园举行庆祝建国55周年合唱大赛暨文化周开幕式。10月2日至7日,继续开展系列专场文艺演出。文化周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负责,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
(五)展映展播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电影、电视剧。市电影发行放映中心、韶关电视台等有关单位要组织展映、展播一批建国以来以爱国主义和改革开放为主题,体现和反映中华民族精神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电影、电视剧。
(六)广泛开展群众性庆祝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庆祝活动。以“看成就、谈体会、促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活动,以及举办形势报告会、图片展览、表彰先进、座谈参观、专题文艺演出和演讲、征文、美术、摄影、书法比赛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坚定广大干部群众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七)努力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从9月下旬开始,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区、城镇的主要街道、主要建筑物和车站、宾馆、广场、住宅小区等,要张贴、悬挂有关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的宣传标语,各单位要注意做好节日期间的国旗悬挂工作,营造节日氛围。
三、庆祝活动的宣传报道
庆祝建国55周年的宣传报道,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要突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广泛宣传建国5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6年来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特别是我市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二是全面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迎接建国55周年的实际行动,展示全市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和取得的优异成绩;三是生动反映全国各地和我市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干部群众举行的庆祝活动。
市直新闻媒体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开设专栏、专版,精心组织一批有份量的文章、节目和系列报道。整个宣传报道活动从第三季度开始要逐步加大力度,在国庆节前后形成高潮。庆祝活动的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