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加快十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4〕50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韶关市加快十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9月2日
韶关市加快十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十大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实现“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为保证十大工程的顺利建成,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十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科学决策、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强化监督的思路,通过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改善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增加新的生产力,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增加经济总量,增强发展后劲,改善人民生活,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重要意义:
1、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基础设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十大工程建成后,我市将形成以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韶赣铁路、京珠高速公路、韶赣高速公路、市区至各县城一级公路为骨架的快捷交通网,成为国家一级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建成以韶关市区为负荷中心,以500KV输变电站为枢纽,220KV输变电站为骨架,110KV输变电和城市电网、农村电网适度超前的电网网络;城市框架拉大、城市防洪能力达到百年一遇水平;树立以丹霞山、南华寺为龙头品牌的旅游大市形象;初步建成经济比较发达、城市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的“山水城相辉映、工贸旅相结合”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2、有利于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确保我市GDP年均增长12%左右。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于发挥投资的乘数效应,十大工程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500万吨钢、50万大箱卷烟、60万吨浆纸、30万吨铅锌、30万吨铝箔的生产能力,预计到2008年冶金、电力、烟草、装备制造、生物资源加工等工业支柱产业的年度产值增加到500亿元以上,是实现“增加总量、提高质量、加快发展”的总目标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