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市区西堤路河堤栏杆及道路的通告
(韶府[2004]151号)
为了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加快市区道路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市区西堤路河堤栏杆及西堤北道路实施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改造范围:西堤河堤栏杆改造(西河桥至五里亭大桥段,全长约2300米)及西堤北道路改造(含路面及人行道,全长1300米)。
二、上述道路规划改造范围内的通讯、水、电、气等所有管线,须与其路面改造同时规划建设,一律下地。所有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管线及不规范的广告、招牌,必须于11月20日前按要求全部拆迁完毕,拆迁费用由所有权单位(或个人)自行负担。逾期或拒不拆迁(拆除)者,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与上述改造施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无理干扰、阻碍施工者,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