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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选韶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选韶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的通告
(韶府[2004]188号)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规定,我市即将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城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31名委员中,16名非公务人员委员将由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组成。为了使入选的非公务人员委员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16名非公务人员委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推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公务人员委员应当是各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具体条件是:
  (一)在本市工作,熟悉本市实际情况。
  (二)关心本市城市规划事业,敢于坚持真理,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三)具有正式职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四)承认和遵守本委员会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委员会各项会议。
  二、需聘专家学者的类型及名额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或高级城市规划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建筑师)各2名。
  (二)市政工程学者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2名。
  (三)景观环境学者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2名。
  (四)经济类学者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1名。
  (五)文化艺术类学者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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