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招生考试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探索升学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
10、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大力开发教育信息资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稳步推进校园网络建设,到2007年所有中小学校全部实现互通互联,完成“校校通”工程。到2010年,全市中小学基本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
11、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整合优化全社会的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大力发展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自学考试辅导、远程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职业和生活的教育机构,促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村镇的形成,全面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四、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12、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必须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把学校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一并组织实施,对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用地优先安排,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按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学校生均占有场地充足、校舍建筑完备、专用教室齐全、教学设施先进。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加大建设教育强县(市、区)、教育强镇力度,大力发展优质教育。
13、促进教育内部协调发展。调整和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结构,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优化中小学布局,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理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尽快组建职业技术学院,支持韶关学院、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市电大等高校发展,扩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农村的覆盖面。
14、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多种形式办学,使流动人口子女能在流入地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5、加快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工程,建立适应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在职教师接受再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到2010年,形成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本科为主且研究生占一定比例,高校新入职专任教师具备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新三级制专任教师学历和学位结构体系。大力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造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名家、中青年骨干和研究型教师。开展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大对信息技术、英语等学科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