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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韶市联〔2004〕1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驻韶中省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韶关市委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04年12月5日

  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粤发[2004]12号)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切实提升我市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建设粤北经济强市步伐,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科技兴市战略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实施科技兴市战略的重要意义。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综合实力的竞争,实质上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产业竞争力,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切实把科技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2、实施科技兴市战略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粤北经济强市的目标,以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立足山区条件和优势,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构建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技术平台,加速提升我市科技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加快推广适用先进技术,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实施科技兴市战略的总体目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区域创新体系,努力走出一条依靠科技进步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新路子,实现科技体制创新有新突破,发明创造和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有新突破,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有新突破,提升企业和产业竞争力有新突破,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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