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山区人才工作。采取灵活政策措施,通过不断提高福利待遇,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和积极性;坚持用好本地人才与引进人才智力相结合,坚持产业聚才、项目引才,不拘一格吸纳人才,实现贫困山区经济发展与吸纳人才的良性互动。
加强乡镇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开发乡土人才。建立乡镇人才服务工作站,明确职责,配备专职人员,拨出专门经费,保证服务站工作正常运作。乡镇人才服务工作站要加大农民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培养更多的致富奔康带头人;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同时,积极为乡镇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
制定人才智力支持贫困山区发展行动计划。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探索对贫困山区新的人才智力支持形式。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群众团体在人才智力扶贫中的作用,定期选送专家学者、大学生志愿者到贫困山区工作。
七、加快培育人才市场,提高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效能
(一)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人才市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现有的市级人才市场和2个县级人才市场,其余8个县(市、区)也要抓紧建立人才市场;加快建立市县二级人才市场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大力开发网上求职、招聘、测评、考试、咨询等新业务,实现人才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人才市场由集市型向网络传媒型转变。争取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的扶持,加快市人才市场的选址和搬迁工作,按现代化人才市场的标准将市人才市场建设成区域性的粤北中心人才市场。
完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坚持谁需要谁投入,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种经济组织投资兴办人才市场或猎头公司,逐步建立多种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管理,按市场规则运作的公司制人才市场。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充分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降低现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人才服务收费标准,减轻人才和用人单位负担。加强诚信和法制建设,营造人才市场诚信环境;加强人才市场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树立人才是资本、人才流动就是资本流动的理念,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消除各种阻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党政群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除特殊专业外,不得设置任何专业、性别、地区等歧视性条件,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建立政府机关雇员制度,实行特岗特薪、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才。依法规范非公有单位人才聘用,保护非公有单位和受聘人才的合法权益。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人才业绩、能力、诚信的考核评价的记载。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流动。制定人事代理、人才租赁等人才流动和人才管理的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