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树立人才服务新形象
(一)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效益最大的观念,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省级财政支持、社会各方出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运用政府财政杠杆,逐年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扶持贫困山区人才资源和海外人才资源开发,提高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对重要人才投保和各种奖励,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以及人才资源开发基础理论研究。各县(市、区)也应建立相应的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人才工作进行投入或捐助。
(二)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制度。有关单位要帮助人才落实科研项目经费,配置科研设备,解决科研人员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和住房等实际问题。对重要人才实行政府投保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紧制定相关细则,明确政府、用人单位及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条件的单位,可为重要岗位的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三)努力创造具有亲和力的人才环境。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在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关心人才工作、做好人才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经验,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关心、理解、支持、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和鼓励竞争、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经常地广泛地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多给人才提供参政议政的机会,提高人才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多形式开展与外来人才的联谊活动,进一步加强同外来人才的沟通联系,增强外来人才的归属感,使他们更好地为韶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建立宏观调控机制,促进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一)创新各类人才载体,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要把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开发宏观调控体系,要优先配置和开发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科研项目、重大建设工程的人才资源,同时要促进人才在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合理分布和流动;要注重培养各类紧缺人才,也要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和党外人才;要激发现有专业人才的活力,也要为离退休专门人才发挥余热创造条件;要重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也要关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