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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综合整治浈江河水污染问题议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任:李德军(兼)
  副主任:陈世平(兼)
  浈江河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成员由有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1、禁止采砂区的设定、采砂许可证的颁发由市水利局负责,河道管理由市水利局牵头,国土局、海事局、公安局、交通局、航道局按职能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经贸局、水利局、海事局、公安局、交通局、航道局按各自职能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市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南雄市、仁化县、始兴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分别由南雄市、仁化县、始兴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区东堤路河堤综合整治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4、孟洲坝水电站及浈江河各梯级电站统一调度、定期开闸放水,按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电站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由市水利局负责统一协调;
  5、浈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整治由市水利局负责,市林业局配合做好植被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
  6、《浈江流域水污染控制规划》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编制。
  (三)有关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及筹集渠道
  浈江河综合整治各项工程项目预算资金投入量大,总体上应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自筹一点,地方政府支持一点,向省直有关部门争取一点的原则,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各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各项工程资金预算投入情况见附件二。
  五、进度安排
  1、河道采挖砂石规范管理工作于2004年12月前完成;
  2、韶关化工厂等4家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于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韶关化工厂、韶关钛白粉厂目前已经停产整治);
  3、污水处理厂建设中韶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南雄市污水处理厂、始兴县污水处理厂2005年底前完成,仁化县污水处理厂2010年前完成(力争到2007年底前完成);
  4、市区东堤河堤综合整治于2006年底前完成;
  5、孟洲坝水电站及其上游各梯级电站统一调度方案于2004年12月前制定,报浈江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6、浈江上游南雄、始兴两地的水土流失整治工作于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
  7、《浈江流域污染控制规划》的编制于2005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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