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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综合整治浈江河水污染问题议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为提高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浈江流域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批准的《韶关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韶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专业规划》,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并积极争取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对于东堤路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浈江的问题,通过合理拆迁、堤围砌护、铺设排污管道等措施,将这一带居民生活废水通过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
  4、孟洲坝水电站及浈江河各梯级电站应建立起统一调度机制,密切关注水体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开闸排水,保证各电站下游河道的需水量,增强水体的流动性,避免各种污染物在坝区上游水域长时间积聚,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5、做好浈江河上游水域的水土保持工作,结合流域自然状况和我市创建森林生态市的规划,采取防护工程建设和生物保护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要严格控制木材砍伐,严格执行木材砍伐运输制度,确保森林生长量大于消耗量。按照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创建韶关森林生态市议案的决议,加快实施创建韶关森林生态市总体规划的各项内容。
  6、编制《浈江流域水污染控制规划》,根据浈江流域的经济发展、资源分布和环境容量等状况,从产业布局、新建项目的管理、污染治理、水土流失的整治以及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总体安排,建立起浈江河水质保护长效机制,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四、保障措施
  (一)为使浈江河综合整治各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市政府成立浈江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1、浈江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建华(韶关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陈绿平(韶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志才(韶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领导小组成员:李德军(韶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世平(市环保局局长)、梁韶灵(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李克厚(市林业局局长)、黄德谋(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李步雄(市水利局局长),彭卫国(市经贸局局长)、黎国坚(市财政局局长)、何超常(市法制局局长)、周伟源(市交通局局长)、聂云祥(市国土局局长)、叶树养(市公安局局长)、程锦潮(市海事局局长)、张发柱(市航道局局长)、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政府主要领导。
  2、浈江河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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