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水电站筑坝蓄水,降低水体自净能力
浈江河包括其各级支流已建成了多个水电站,改变了整个流域河流的天然形态。由于电站蓄水发电,不仅影响了电站下游水域的需水量,而且也影响了水体的自由流动, 一些污染物质在坝区内积聚,不能及时向下游扩散,使水体自净能力降低。
二、浈江河综合整治目标
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珠江流域(韶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综合整治,有效遏制浈江河水质恶化的趋势,改善浈江河水体质量,使浈江各河段水质达到《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确定的水质目标。
1、全流域所有工业企业在2005年底前按全面达标的要求,废水中各项污染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规定的排放标准,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对不能完成达标任务的企业,实行关、停、转、迁。使浈江河韶关市境内各河段分别达到《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确定的水质控制目标(浈江河江西省界到南雄市区河段水质目标为Ⅱ类,南雄市区至古市河段水质为Ⅳ类,古市到韶关市区的沙洲尾河段水质为Ⅲ类)。
2、2005年底前,南雄市区、始兴县城分别建成1.5万吨/天、1万吨/天规模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韶关市区建成6万吨/天规模的第二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流域各功能区地表水水体水质明显改善。2010年,仁化县建成0.5万吨/天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韶关、南雄市区及始兴、仁化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
3、2010年,浈江上游南雄、始兴两地的水土流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4、浈江沿岸各县市区要提高森林覆盖率,按照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实现活立木蓄积量年递增3%的目标。
三、综合整治的主要技术措施
1、加强河道管理,严格控制采挖船只,明确设定禁采区域,杜绝无证采挖作业。对因市政工程建设,确需要在市区河段采砂作业的,只对少数单位核发1至3个月的临时采砂许可证,持证采砂单位必须配套完善治理设施,防止淤泥、砂石造成的污染。
2、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力度,结合国家和省关于2005年全面达标的统一部署,通过限期治理,使浈江沿岸4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其中南雄珠玑纸业有限公司和始兴县联兴造纸实业有限公司要在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基础上,加大投入,使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韶关化工厂、韶关钛白粉厂必须在2005年6月30日前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逾期不能达标,市政府将依照《环保法》、《城市规划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其搬迁。(由于2004年10月2日的浈江河出现死鱼的污染事故,市政府已于2004年10月4日责令韶关化工厂、韶关钛白粉厂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