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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城新十景及其命名的决定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城新十景及其命名的决定
(韶府〔2005〕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韶关学院:
“韶城新十景”及其命名历经半年多时间广大市民踊跃投票评选和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及有关专家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南华禅寺等十处景观为“韶城新十景”,并予以下命名:
1、南华寺――南华禅寺
2、狮子岩――狮岩寻祖
3、风采楼――古楼风采
4、中山公园――中山伟迹
5、风度路步行街――风度长街
6、韶关学院――大学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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