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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200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意见的通知

  今年,各地要把建立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当前各地必须设立群众投诉和反映问题的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使群众投诉有门、投诉方便。各地要对辖区内公路“三乱”易发、多发路段和地区实施重点监控,一经接到反映或发现“三乱”问题,要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查处和纠正。各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要与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上级转办和交办的案件,要认真办理,及时汇报;办理过程中有困难的要及时报告;对上级转办和交办的案件拖住不办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
  四、管好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收费行为
  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各执法门类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些地方交通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查车、罚款、收费的问题;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真正实行人性化管理和执法;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为民、便民的问题;市交通局要组织协调好超限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要加强对运政、路政、征稽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
  市县公安局要继续加强对治安工作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所有站都应按国务院国发[1994]4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除交警外,其它警种未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上路拦车检查、收费或罚款。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所属拯救单位、车辆保管场的监管,遏止以收取拖车费、保管费等形式变相乱罚款、乱收费现象。
  市林业局要加强对森林公安和基层林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随意上路乱查车乱罚款问题。林政人员不能以群众举报为由违规上路设卡查车、罚款、收费。要加强对木材检查站的管理,严格规范对无证、超方运输木材的执罚行为。
  五、暗访巡查,强化监控,严肃纪律
  在治理工作中,各级治理机构对辖区内的主要公路干线,要实行不定期的暗访巡查,对重点地区特别是“三乱”多发地区和路段要重点盯防,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对查实的公路“三乱”问题,要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公路“三乱”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顶风违纪者,要坚决贯彻王华元书记的指示,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六、拓宽渠道,加强监督
  要拓宽和丰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渠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在治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今后,各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要普遍实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监督检查的做法,并将这一做法形成制度。
  各级治理工作机构和各有关部门还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对于重大“三乱”案件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三乱”问题,要选择典型公开曝光,尤其要注重对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的报道,以舆论监督促进有关单位和部门深刻整改,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同时,要注意总结和宣传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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