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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教育的意见


  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团组织、少先队、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自主作用,引导学生广泛开展校内文体竞赛,组织学生开展鼓号操、团体操、集体舞等文体活动,扩大参与面,激发兴趣爱好,保护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表现平台。要结合教学工作,大力培育和扶持课余兴趣小组、学校运动队和学生艺术团体开展活动,使每个学生都能参加一到两项体育、艺术活动,并逐渐成为终身爱好。要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团的桥梁中介作用,按照双赢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依法举办各种兴趣班,作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补充。要广泛开展校际文体竞赛,推动社区文明进校园、校园文化进社区,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中小学体育和艺术活动竞赛制度,并持之以恒加以落实。有条件的学校每年要定期举办校运会和校园艺术节。县、市、区每两年举行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和艺术展演。全市每年举办“英东杯”文体竞赛和若干单项体育、艺术比赛;每两年联合举办一次少儿艺术花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合唱节;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每两年组织一次参加省体育传统学校比赛和全省中小学生艺术比赛;每三年组织一次参加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和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此外,每两年举办一次艺术教师基本功比赛和体育、音乐、美术优质课例、优秀论文评选。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牵头,谁为主”的原则,落实好组织、管理、经费筹措等责任,密切配合,共同确保竞赛制度的落实。要用好竞赛这个杠杆,培育扶持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提高全市整体的体育竞技实力和艺术创造表现力。

  各级传统项目学校、特色学校由各级教育、体育、文化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共同评估验收、命名。

  六、加强体育、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要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引进、在职进修、强化培训、带课深造、自学提高等办法,努力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水平较高,乐于奉献的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师资队伍。除已配备的外,到2005年乡镇以上中小学配齐专职体育、艺术教师,县、市、区一级学校设立体育和艺术教研组,市一级以上学校分别设立体育、艺术教研组,市、县、区教育部门各配备一名专(兼)职体育、艺术教研员。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体育、艺术教育师资培训力度,定期对艺术教师进行美术、钢琴、声乐、舞蹈等方面的基本功培训。要从训练计划的制定、运动员选材、训练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加强教练员、体育教师的培训。在韶关学院及其韶州师范分院和韶关市艺术学校分别设立全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基地,分期分批落实培训工作,并利用寒暑假聘请省内外专家进行辅导,将体育、艺术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加以落实。要在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提干嘉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形成激励机制,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体育艺术教师待遇不低于其它学科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受聘的体育艺术教师待遇与本校体育艺术教师一视同仁。要努力为体育艺术教师排忧解难,搞好服务,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水平。要建立健全教练员,体育、文艺教师队伍的奖罚制度,提高他们进行课余训练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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