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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教育的意见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教育的意见
(韶府〔2005〕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积极开展体育艺术教学和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放松学校体育、艺术教学工作的问题。目前,全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结构不合理、配备不足,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学校体育艺术器材配备不齐,场馆建设落后,学生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教育,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基础上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出多方面人才,把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推上新台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推进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自觉性

  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是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教育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没有特色就没有品牌,没有特色就没有竞争力,没有特色就没有旺盛的生命力。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为争创办学特色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提供了更多选择的可能性。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都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加以落实,努力办出特色。

  二、明确今后五年全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目标

  要把学校体育和课余体育训练作为全市体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加强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的合作。要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迎战第十二届省运会和第九届全省中运会以及推进学校体育课程改革为契机,在全面提高学校体育质量、全面增强学生体质的基础上,培育一批争金夺银的体育健儿,办成一批体育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要切实加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把它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少年儿童体育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特色学校办好、办强、办出效益,使我市学校体育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八强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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