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学生男子足球赛
1、比赛时间、地点:初定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县(市、区)、中省厂矿、市直中学通过选拔优胜队伍参加比赛,决出3-6 名,并即席颁发3-6名的奖品(含奖牌、奖金、证书)。冠军、亚军队在参加“红三角”地区(韶关、赣州、郴州)文体活动时决出并颁发奖品(含奖牌、奖金、证书)。
2、组队形式:以县(市、区)、中省厂矿、市直中学通过选拔优胜队伍参加比赛,名额分配如下:各县(市、区)各1支;中省厂矿学校1-2支(遇特殊情况再作调整);市直学校3-4支。
3、运动员资格:①每队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年龄规定:1986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者;②须具当地正式户籍和本学年度普通中学(含职中)正式学籍;③凡输送到省体工队、省市体育运动学校(中专)运动员或学生不能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④凡属引进的运动员,其户籍在报名前已正式迁入我市,学籍也同时转入当地学校的,须经竞赛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符合条件方可参赛;⑤经县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其它资格问题的审查及处理与软式排球竞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文相同。
4、报名报到:报名报到问题与软式排球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文相同。
5、竞赛规则:采用国家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6、竞赛办法:
冠军、亚军决赛采用11人赛制,每场赛时80分钟,每半场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其余场次采用7人小型足球赛制,每场赛时70分钟,每半场3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第一阶段分若干小组单循环赛,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小组名次列前。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分别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相互队胜者、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第一阶段赛净胜球多者、第一阶段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若仍排不出名次,则抽签排名。第二阶段小组前二名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制决出名次,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如积分相等,以点球决胜负,点球办法:3、1、1……。
分组按上届“英东杯”男子足球赛名次用蛇形办法排定。上届未获名次和未参加上届比赛的队,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入组。
7、竞赛规定:使用5号足球;须穿胶钉球鞋参赛;每场换人不限,换出者不得在同场比赛再次上场;被红牌罚出场者不得参加下一场比赛;同一队员在两个阶段比赛累积2张黄牌,取消其下一场比赛资格;凡场上不服判决,进行纠缠,使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者视为该队罢赛,临场裁判有权判对方获胜;不论开局或中场弃权,判对方胜,胜方得3分,比分按2:0计,如该场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按实际比分计;各队须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赛服,守门员与场上其他队员服装颜色要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宽6公分袖标;运动员服装号码须与报名表号码相符,号码不符、无号、重号或号码不清均不得上场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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